因业务发展需要,广东省开平市公证处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:公证员助理(5名)
(一)招聘对象:应届毕业生、社会人员。
(二)招聘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;
2.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,年龄在35周岁以下(含35周岁),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;
3.诚实守信,遵纪守法,责任心强,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。
(三)岗位职责:
1.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业务;
2.协助公证员外出走访宣传公证法律服务工作;
3.服从工作安排,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(四)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得报名:
1.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2.曾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、收容教养、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;
3.被国家机构、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;
4.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;
5.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6.未正式毕业的全日制在校学生;
7.与广东省开平市公证处或开平市司法局的现职(曾任)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;
8.按照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》需要回避的;
9.其他不适合从事本招聘岗位工作的情形。
二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时间、方式及资格审查:
请应聘人员填妥《广东省开平市公证处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》(附件),于2024年12月1日前将报名表及本人的身份证、学历证明、学位证明和资格证书等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: kpssfjzgb@163.com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应聘岗位+姓名+手机号码”。用人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,确定参加应试人员名单,并通知应试人员进行笔试、面试,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三、体检
体检工作参照开平市招录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标准执行,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。
四、福利待遇
(一)根据广东省开平市公证处的发展情况,预估年薪总收入9~12万元/年;
(二)缴纳五险一金,享受双休、带薪年假、法定节假日、餐补、绩效奖金及购买企业年金等待遇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开平市司法局政工办苏女士;
联系电话:0750-2215021(请于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致电);
地址:开平市三埠街道港口路33号开平市司法局。
六、其他事项
1.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有效。
2.本次公告由开平市司法局依法解释。
开平市司法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