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工作需要,金鸡镇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环保巡查员2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岗位名称
环保巡查队工作人员
二、岗位要求
(一)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思想品德好,无违法犯罪记录;
(二)热爱环保工作,遵守职业道德,敬业爱岗,能吃苦耐劳,具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,坚持原则,严守工作纪律,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;
(三)严格按照本单位各项工作制度开展工作。
三、岗位职责
专职负责对辖区内村(社区)环境管理、企业环境治理、水污染防治、大气污染防治、固废危废管理等工作开展巡查工作,按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方式,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查,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,配合上级环境部门及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。
四、应聘条件
(一)40周岁以下,高中或以上学历,身体健康,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,能吃苦耐劳,适应长期外勤工作,适合男性。(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,可放宽至初中以上学历)
(二)具有C牌、E牌或以上驾驶证,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(三)服从单位及领导的工作安排,有较强的责任心,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;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,适应夜间外勤巡查工作。
(四)无违法违纪记录。
五、招聘方式及程序
(一)报名时间: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2日
(二)所需材料:《开平市金鸡镇工作人员报名表》、学历学位证书、身份证、彩色免冠照片1张、无犯罪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、扫描件(原件面试时提供),应聘者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、准确、有效。
(三)报名方式:本次报名采取线上和线下报名的方式,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所需报名资料发送至jinji2555268@163.com或交到金鸡镇党建工作办公室。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、准确、有效。(联系人:李小姐,联系电话:0750-2552218)
(四)由镇党建办和规建办组成面试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,择优确定体检人员。
(五)体检:接到用人单位通知后,需要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用工体检,并将体检结果报送金鸡镇党建办(费用自理)。
六、聘用及待遇
拟聘用人员经公示3天后无异议的,办理聘用手续。镇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合同期为一年(含试用期一个月),合同期满后择优续聘。聘用后,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,购买社保(五险),工资待遇按照镇政府环保巡查员相关规定进行管理。
本公告由开平市金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。
开平市金鸡镇人民政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