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结合五邑大学实际情况,现面向五邑大学2023届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,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具体岗位详见《2023年五邑大学科研助理岗位目录》附件1。
二、招聘对象条件及要求
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: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;
(三)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;
(四)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;
(五)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(六)符合拟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、资格条件。
应聘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:
五邑大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,并在入职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学位证书。
三、报名
(一)报名时间
即日起至2023年8月26日上午9:00。招聘采取分时段分批审查和录用,应聘者应随时关注剩余岗位情况。
(二)报名方式
应聘者填写以下材料,指定时间内向学院(部)辅导员(见附件3各学院(部)联系人目录)提交报名材料,内容包括:
1.填写附件2《2023年五邑大学科研助理报名表》,需附彩色证件照;
2.其他能体现学习和工作期间成绩的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。
报名者须保证符合招聘条件,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,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,取消聘用资格。各学院(部)对报名学生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者,汇总本学院(部)报名材料后在以下时段提交就业指导中心∶
第一时段∶6月26日 9:00-17:00
第二时段∶7月7日 9:00-17:00
第三时段∶7月28日 9:00-17:00
第四时段∶8月28日 9:00-17:00
(三)注意事项
1.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附件1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,每人限报一个岗位。
2.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,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,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,由报名者本人负责。
(四)报名资格审查
报名提交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,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,审查符合条件学校将通知应聘人员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,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,即刻取消应聘资格。
四、考察
用人单位将直接联系通过初审的应聘者进行考察,具体形式由用人单位确定。
五、聘用
应聘者经学校审核予以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。聘用期限内每月应发薪酬(含税)5000元,并按国家规定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,单位支付部分由五邑大学另外支付,个人支付部分从个人月薪中每月扣缴。具体薪酬情况以签订合同条款为准。
聘用期限为一年,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及个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,聘期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:
A: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
(办理入职时间:2023年7月1日)
B: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
(办理入职时间:2023年8月1日)
C: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
(办理入职时间:2023年9月1日)
六、有关问题的说明
获聘人员于以上聘用时间起始日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入职手续,具体安排如下:
时间:2023年7月1日、8月1日、9月1日上午9:00
地点:南主楼2楼201室(如地点有变请见现场指引)
未经允许逾期未能入职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七、联系方式
报名资格条件咨询:各学院(部)联系人(附件3)、0750-3296257(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);科研助理岗位咨询:岗位联系人(附件1)。
投诉监督电话:0750-3296291(五邑大学纪委、监察处)
附件:1.《2023年五邑大学科研助理岗位目录》
2.《2023年五邑大学科研助理报名表》
3. 各学院(部)联系人目录